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绿色矿业与资源工程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26年8月27日下发)精神,现就矿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和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咨询、组织、考核、审定等工作。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 | 韩杰 石长岩 |
副组长: | 朱广山 陶传奇 陈俣 |
组 员: | 刘伟 徐爽 常帅 林鑫 李楠(院办) |
学术专长审核小组 |
组 长: | 韩杰 石长岩 |
组 员: | 朱广山 陶传奇 刘伟 |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 |
组 长: | 韩杰 石长岩 |
组 员: | 陈俣 朱广山 陶传奇 |
二、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就读期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非外语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对应)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入学后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入学后托福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00分;外语专业学生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总体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年下达到我校的推免名额,学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名额分配(详见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计算方法):
1.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规模。
2.对于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急需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项目对应的学科专业,可由学校统筹给予适当倾斜。
(二)我院获得推荐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推荐名额 | 总计 |
1 | 采矿工程 | 1 | 4 |
2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1 |
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4 | 土木工程 | 1 |
四、工作程序
1.2026年8月31日(含)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递交相关材料(课程成绩单、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大创结题证明、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审合格后,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2026年9月2日前完成审核与考核工作,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在9月2日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推免个人进行思想品德、科研创新成果等进行考核,并组织带有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成绩=A1×0.9+A2×0.1。其中:学业成绩A1 为前三个学年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只以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
学术专长A2成绩根据学生提交专家组鉴定确认的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按照学校或学院制定的统一量化评分细则进行测算(按百分制计算),单项分值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该项最高分,其中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仅限科研处认定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目录)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创新创业竞赛仅限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学校认定的三星级及以上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应包含(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2026年9月3日,对经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成绩与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4.2026年9月4日-5日,学院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替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5.2026年9月6日,学院上报本学院公示无误拟推荐学生名单和替补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公示7日(9月7日-9月13日)。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由学生本人签署书面放弃声明,按照学院拟推免名单中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2026年9月10日,拟推荐学生登录推免生报名系统提交学生成绩单,并完善相关信息。
7.2026年9月14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报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的;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出现取消推免资格情况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取消推免资格学生情况并出具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办理。
3.最终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
4.获推免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5.未尽事宜,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绿色矿业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