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普通本科学生转入、转出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2023级、2024级在校普通本科生,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3.三年级(含)以上的;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5.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6.跨招生专业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者之间)申请转专业的;
7.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
8.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9.应予以退学的;
1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
11.其他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生可通过查询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网站公布的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按时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2.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和转入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拟录取名单在教务网站公示后,如无异议,学院将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在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指导下,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置换、补修、修读。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及进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
拟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请于2025年5月22日9点-5月29日17点前(节假日除外)提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土木工程学院(二教312室)。
(二)转入学院考核
本院于2025年5月30日-6月20日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
(三)教务处复核与公示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56863800
地址:二教312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