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土木工程

一、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内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为宽广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熟练运用各种分析、计算和实验方法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工程实践的能力,毕业后能胜任科研、教学、设计和技术管理或其他工程技术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①岩体稳定性理论与安全智能防控技术:以油气田地下岩石工程为背景,研究岩土工程处于高压、多相复杂性态的特点,研究岩土本构关系、时效变形特性、多场耦合数值模拟及应力场分析等问题。具体包括:(1)岩土介质多尺度力学:宏微观岩土力学与本构理论、岩土体力学多尺度建模与计算等;(2)岩土工程多相多场耦合理论与应用;(3)岩土工程安全评估及智能控制技术等。
         ②工业建筑结构安全与健康监控:主要开展石油化工设备用房的结构抗震控制、油气田震害、重要安装结构健康监测、地下空间环境监控与指标监测等方面的研究。具体包括:(1)工程材料的破坏机理研究:包括材料和构件裂纹萌生、扩展机理及断裂的物理过程等;(2)工程结构的耐久性研究:包括石油化工环境下工程结构的耐久性,灾害载荷下工程结构的破坏机理和整体安全性;(3)智能监测预警与智能报警技术研究:包括工程结构安全的长期智能监测预警技术等。
         ③石油化工特种建筑材料:在石油化工极端苛刻复杂(超高温氧化环境、有毒有害环境、腐蚀环境、低温冻融环境等)的环境下,作用于建筑材料时的破坏机理研究;借助功能性材料以改善混凝土的微观性能、建筑材料自修复技术等科学问题。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采取系统学习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硕士生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每名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在培养过程中,注重硕士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
四、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可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0857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

一、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满足行业发展、企业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掌握矿业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了解本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胜任科研、教学、设计和技术管理或其他工程技术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目标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知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目标2: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运用本领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实验方法,采用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成为能够在矿山领域从事安全高效开采方法和工艺、矿山压力控制、矿井安全、矿业开发工程的决策与优化设计、矿山资源安全综合利用等方向实践、研究的应用型复合高层次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①采矿工程:针对矿山开采方法的特点,研究矿井和采区巷道布置方式及合理优化的矿体开采方法;研究复杂地下工程设计理论与施工技术;针对松软岩层、破碎复合顶板、高应力环境等巷道,研究矿山压力与控制技术;研究矿体安全高效开采工艺技术;研究矿山资源安全综合利用。
         ②安全技术及工程:针对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通风问题和各种灾害,研究通风理论和技术以及前沿的灾害防治技术和方法;研究矿山生产过程中各种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危险性辨识,事故预防,安全检测与监控,安全分析与评估,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问题。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培养方式采用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硕士生导师与矿山企业单位遴选的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联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校外指导教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可以同步进行、相互交叉。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必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学习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及学习年限原则上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主要在校内完成。实践教学可以在实习单位完成,可采用集中时间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满本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获得本领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被授予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