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辽宁省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自主申报、班级民主推荐、班主任同意、辅导员审核、学院研究决定,评选以下学生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从2017年12月1日—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娜老师,联系电话:56865002,13842396668;邮箱:69287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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