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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业的择业观和价值观,引导毕业生服务于辽宁的振兴和发展。同时,激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伟大事业当中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工作,贡献力量。结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关于评选辽宁省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内公开评选2018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和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关于评选辽宁省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附件2: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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